东方市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东靠黎母山脉。全市土地总面积2272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镇、192个村(居)委会、1个农场、1个华侨经济区,总人口数44.7万,其中汉族35.6万,黎族9.1万,苗族、壮族、回族等亦有少量分布。人口分布以沿海集中,乡村密集。城镇人口约17.8万,占全市人口的38.6%,主要聚集在市政府所在地八所镇及附近。
东方城区八所依托大型深水天然良港八所港而建,是海南三个滨海城市之一。环岛高速、环岛高铁、粤海铁路、225国道均穿城而过,通用机场坐落于城区近郊。南距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仅130公里,北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220公里,西濒北部湾与越南仅距126海里。
东方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24°C-25°C,年均降雨量1100毫米左右,蒸发量2000毫米左右,年均日照时数8小时,四季树绿花红。拥有128.4公里海岸线和1823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受海洋对气温的调节作用,东方的气候“旱而不燥”,具有明显“干爽”特征。阳光、海水、沙滩、绿色、空气其质上乘,山湖、温泉、湿地、雨林其量堪盛。
东方市位于中国海南省西南部、美丽富饶的昌化江南畔,与越南隔海相望,是海南第三大滨海城市,有良好的滨海岸线资源,山区有非常漂亮的地形地貌,江、河、湖、海、山、林、泉、滩等要素一应俱全。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署、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