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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
【日期】2010-08-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基本情况 

     办公地点:东方市委一号办公楼4 

      办公电话:25525701     25502199 

      单位负责人:张莉莉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经济部、法律服务所三个部、室、所。 

  (一)、办公室职能与工作责任制 

      1负责本会的公文处理,文件呈批、机要保密、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公章、财政预算及财务报帐管理工作。 

  2负责本会的公文,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稿的组织起草、修改、审核工作。 

  3负责本会机关行政人事、考勤、劳动工资福利、纪检、计划生育、卫生安全、物业财产、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接待工作。 

  5负责会领导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协助会领导协调本会各部室有关工作。 

  6负责会长会议、执委会议、会员代表会议和会员活动的召开或举办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专项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撰写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经济合作项目等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二)、组织经济部职能与工作责任制 

      1负责本会党组和党支部日常工作。 

  2负责会员组织建设、经济联络、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工作,主管市级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的业务工作。负责会员企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档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3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及代表人士的评优表彰和政治安排的考察推荐工作,履行本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4负责会员企业维权服务工作。了解和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协调处理会员企业的纠纷和矛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履行“三方”机制工作职责。组织本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督员对执法部门(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负责会员企业出国(境)学习考察工作及本会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和经济人士的联系工作,推动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承办本会外出活动报批及护照签证申报工作。 

  7负责引导会员和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加扶贫、救灾、慈善、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8负责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国内外商品展销、商品评优、商务洽谈等经贸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市场。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能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围绕东方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建言献策、促进东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推荐工作; 

    (四)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协调非公有制经济有关工作; 

    (五)协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加强行业商会(协会)的联系的指导,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工商界代表人士的评优表彰工作; 

    (六)为会员提供各种经济信息和政策、法律、融资、咨询等服务。代表会员反应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会员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会的投资环境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投资环境和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工作,不断优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和服务; 

    (八)履行由劳动部门、工商联、工会组成的仲裁委员会三方机制中雇主代表的责任,帮助企业会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组织会员外出学习考察,为企业会员搭建社交联谊平台,发展以商引商的组织优势,协助政府和企业招商引资。增进与国内外的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会员举办和参与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中际市场; 

    (十一)引导会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心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籍; 

    (十二)组织会员举办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的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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