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东方市妇女联合会
单位负责人:黄仙薇
单位地址:东方市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楼
办公室电话:0898-25522305
二、主要职责
东方市妇联内设6个职能机构,东方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全市共有10各乡镇妇联、11个市直机关妇委会。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查催办、信息统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后勤服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财务管理职能
(二)组织联络部
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实施全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负责基层妇联换届选举;负责全市妇联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妇女工作方针、任务;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德治家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实施“美德在农家”、“和谐家庭”等活动;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协助全省妇联做好中国妇女报刊征订工作;负责收集、编纂妇女大事记、妇女运动史工作。
(四)妇女发展部
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广大城镇妇女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抓好妇女发展项目和“三八”绿色工程基地工作;配合开展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五)权益部
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向妇女群众和社会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接受妇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向妇女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法律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妇女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参与禁毒、反拐、预防艾滋病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儿童工作部
组织实施《儿童权利公约》、《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制定实施东方市儿童发展规划并参与评估;实施全国和海南省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配合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及为儿童献爱心、办实事、办好事等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和教育成长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