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负责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计划生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题和本工委的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报告,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对教科文卫等部门在贯彻实施有关本系统的法律、法规情况和各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3)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财经工作委员会
(1)负责财税、经贸、交通、计划、统计系统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和本工委的职责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报告,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3)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承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以及部分调整方案的初审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