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经验总结等综合性文件;
(3)具体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管好文件档案和保密工作,办好会刊和工作通讯等刊物,撰写各类文稿及有关材料;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搞好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协调各办事机构的关系,当好常委会的参谋和助手;
(5)负责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和机关的行政事务,管好车队、财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