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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
【日期】2011-10-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领导成员: 

  局 长:李彩玲 主持物价局党支部及物价局全面工作,分管“菜篮子”工程建设、价格认证中心。  

  副局长:吴昌泰 分管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农产品成本调查。  

  副局长:   分管收费管理、协助局长分管“菜篮子”工程建设、办公室、价格调控。  

  组织机构:  

  内设: 办公室、价格管理岗、收费管理岗、统计信息岗
        设: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认证中心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规划和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和监控。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 

  3、按照《海南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和收费;  

  4、承担全市市场价格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市场价格的调查,处理价格垄断、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  

  5、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价格投诉举报,查处和纠正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  

  6、协调处理价格、收费矛盾纠纷。  

  7、组织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用建设等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程序:  

  (一)价格审批:  

  申请——受理——成本调查监审——听证(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集体讨论决定——下达批文  

  )价格认证:  

  委托机关(单位)委托——受理——现场勘验——采价——撰写价格鉴定技术报告——审核——出具价格鉴定报告书      

  办公地点:市政府1号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局长电话:255221109  

  办公室电话:2552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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