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吕 英
办公电话:0898-38933168 38936493 25505528(传真)
办事地点:东方市市委大院一号办公楼一层
二、机构设置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室、信息中心、效能督查室4个股级机构,配备全额预算事业编制8名,另配有市监察局派驻效能督查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
三、工作职能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坚持秉承“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以“服务群众,公正高效”为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公开、高效、便民、廉洁”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平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服务平台。
四、办事程序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东方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许可审批服务和提供东方市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服务。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主要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一站式”优质服务,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招投标服务的办理程序为:随机抽取代理机构—预定开标、评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发中标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