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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
【日期】2010-08-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能: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党政办主任:王昌洵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1号办公楼3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能: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财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主任:唐子坤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1号办公楼2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能:主要承担教科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主任:黄武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1号办公楼2  

  四、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负责对农业技术服务管理,主要承担本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主任:朱孙波      

  办公地址: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五、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主要承担本乡镇文化、体育、广播、劳动保障、就业指导、人才开发、社区建设和机关后勤等公共服务职能。  

  主任:文肖敏   

  办公地址:板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六、规划所  

  工作职能: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研究制定实施本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编制村庄、乡镇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按法定权限办理村镇居民建房及村镇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上报工作;根据不同建设项目负责或协助做好村镇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建筑工程管理、抗震设防和安全生产等;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按规定协助做好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安排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经费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制止违法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邢科      

  办公地址:板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 

  七、安监所  

  工作职能: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依法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监察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矿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长:符代平         

  办公地址:板桥镇安监所  

  八、人大  

  工作职能: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转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癣增选的有关事项;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主席:张晓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九、纪委  

  工作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纪委书记:陈阳平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2号办公楼1楼 

  十、武装部  

  工作职能:基层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项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武装部长:吉家丹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武装部 

  十一、团委  

  工作职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团章》规定,做好青年工作,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党的后备军;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的战斗力;抓好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调动广大青年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性地组织青年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青年的精神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承办镇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书记:翁克洪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1号办公楼3楼  

  十二、妇联  

  工作职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妇女工作,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搞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全镇妇女积极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主席:唐子坤        

  办公地址:板桥镇镇政府1办公楼2  

  十三、工会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  

  主席:林华       

  办公地址:板桥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2583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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