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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在 

全省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的通知
琼旅发〔2018〕223号
  各市县旅游委(局),各旅游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8〕1号)要求,从2018年至2022年,在全省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结合我省旅游业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文明旅游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战略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省旅游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时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展示海南旅游文明形象、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以及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县旅游委(局)、各旅游行业协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设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以文明旅游为抓手,着力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文明程度和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让中外游客感受到海南好客、友善、文明的新风貌。
  二、抓住重点,全面推进文明旅游各项工作
  (一)加强公民旅游文明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动指导》要求,指导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职能制定实施细则,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进学校、进旅游企业活动,宣传旅游知识进课堂,把文明理念普及到最基层。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宣传引导常态化。
  (二)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文明景区、文明导游、文明游客、文明岗位、文明餐馆、文明接待服务单位等主题实践活动,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贯穿到为游客服务的各个环节。旅游景区要通过制作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游景区周边商业网店、餐饮服务场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加强景区周边环境建设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以人为本、诚信守信的商业文化和旅游环境。
  (三)建立旅游文明长效机制。落实好原国家旅游局印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对游客不文明现象的管理约束。建立公民旅游文明教育考核制度,对旅行社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实施有效管理和考核。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发挥旅游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管理,及时清理不具备资质的导游,引导从业人员自觉担当起维护海南和旅游行业形象的责任。
  (四)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语的规范和设立工作,在主要旅游饭店、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清晰、规范的汉英、汉日、汉俄标识牌,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为境外游客提供指引便利。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做到服务标准国际化。抓好旅游厕所文明建设,让“厕所革命”成为体现旅游国际化水平的一个亮点。
  (五)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健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探索建立旅游诚信信息征集公布平台,逐步在旅游行业内构建起旅游诚信记录、评价、激励、惩罚、信息发布的诚信管理机制和体系。开展旅游诚信单位、旅游诚信示范街区、旅游诚信经营示范点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品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分步实施,力争文明旅游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一年取得明显成效(至2018年底)。
  各市县旅游委(局)、旅游行业协会要切实制定文明旅游行动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不文明旅游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国际旅游岛文明旅游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全面实施,重点突破,三年上新台阶(至2020年底)。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文明岛的实施方案》对文明旅游行动的重点内容,对标对档,全面落实,做好强基础、重规范、创特色、树品牌,抓重点、求实效,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和国际旅游岛文明旅游程度明显提高,文明旅游长效机制基本建成,涌现一批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文明景区和文明导游,旅游厕所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全面总结,常态创建,五年实现全面覆盖。(至2022年底)。
  总结文明旅游工作经验,巩固文明旅游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文明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文明旅游行动目标,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四、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旅游委(局)、旅游行业组织要相应成立文明旅游工作领导机构,强化文明旅游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具体落实的文明旅游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把文明旅游摆上主要工作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县旅游委(局)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旅游企业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统筹各方面力量,动员全行业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将文明旅游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验收内容,完善考核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于考评成绩较差的旅游企业或单位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主要领导,对于文明旅游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旅游委(局)要高度重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文明旅游工作总结报省旅游委行业管理处。
  电话:65200152,传真:65200632,邮箱:LYWGLC@163.COM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