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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18-07-06 分享到:

    根据市纪委的要求,我委对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委2013年公务接待费用为35.42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用为3.32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56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4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85万元,2018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54万元。
    我委对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事先由需接待部门的主管向领导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报销时须出示有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名的公务接待审批表后予以核报。经自查,我委公务接待费总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家接待费及迎接省工信厅等省级部门调研活动的接待费,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
    我委从2013年1月1日至今无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无支出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
    我委2013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66.05万元,2014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26.05万元,2015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25.49万元,2016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21.81万元,2017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2.5万元,2018年上半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26万元。
    经查,我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逐年下降。其中,2013年4月,因园区工作人员增加及工作需要,我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市财政局资产股审批购置上海大众汽车2辆,价值共35.22万元,因此,当年此项费用支出较高。2017年,我市开展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因此大幅下降。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到园区检查征地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检查道路建设项目情况等。我委一直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根据自查结果,我委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三项强化措施:
    一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在单位;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二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每季度公开制度。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