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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系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日期】2017-08-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自2017年9月1日0时起,我队决定对以下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超速路段及限速值 

  1、东方大道九龙南路小岭村大门口往东500m处(限速70km/h); 

  2、东方大道九龙北路公安局前路段(限速70km/h); 

  3、G225国道229Km+100m处(限速70km/h); 

  4、G225国道243Km+330m处(限速70km/h); 

  5、G225国道267Km+980m处(限速70km/h); 

  6、G225国道294Km+380m处(限速70km/h); 

  7、S314省道136Km+900m处(限速60km/h); 

  8、S314省道121Km+950m(限速60km/h);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电子警察抓拍时间:全天二十四小时 

  2、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超速、逆向行驶、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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