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创指〔2017〕37号
东方市“三创”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东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
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华侨经济区、东方工业园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市属于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驻市单位、各驻市军警部队:
现将《东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三创”工作指挥部
2017年8月11日
东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4〕66 号),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推进创卫工作,实现创卫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以下简称《标准》)为具体内容,以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热带滨海花园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7年至2018年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2019 年通过省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向全国爱卫办提出申报,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程序;2020 年通过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命名 国家卫生城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共8大项40项检查标准,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和行业标准,分解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具体详见附件 1、2)。
四、实施步骤
整个创卫工作分为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
1.2017年4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全方位启动。市委、市政府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各级领导任期政绩考核内容之一。
2.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宣传报道组、各新闻媒体和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确保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开展大规模培训,组织创卫专家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培训,让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和做法,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
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对照《标准》,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方案要明确开展创卫工作事项、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内容,并认真逐条落实,逐项达标。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对照《标准》上下细功夫,在长效管理上下实功夫。经常自检自查,并做好有关创卫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本部门单位的创卫工作通过考核验收达标。
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人员,按照《标准》结合责任分工做好创卫工作计划,将创卫所需经费上报市政府统筹安排。对创卫工作方面需要投入资金较多,整改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大,反复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公共场所和垃圾转站建设及改造、三防设施安装,旧城改造、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及“六小” 整治等, 要做好调查研究,找出对策,及早谋划、及早解决。
3.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理顺各部门、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关系,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创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明查暗访和检查的情况以简报形式公布,对开展创建工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和整改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三)整改巩固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
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常态管理,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并根据国家、省暗访、明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
2019年6月前,通过省爱卫会的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同意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继续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由省爱卫办根据我市整改情况向全国爱卫办提交推荐报告。积极配合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进行资料审核、暗访、技术评估、专家评审以及公示等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等各项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带头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坚强的领导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创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取得成效。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公益广告、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创卫工作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的自觉性,激发其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卫活动中来。
(三)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到位。创卫工作需要相应的财力支持,市财政要将创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投入足够资金。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保障创卫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协调力度,解决重点难点。创卫工作涉及多方面、多部门,交叉点多,往往会出现相互扯皮现象。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攻坚,攻克重点难点问题。
(五)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奖惩问责。一是建立综合监督制度,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引 导和社会监督等进行多方位监督,对城市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及时反映和曝光,促使有关部门有效治理;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不定期严格考核各部门、单位目 标完成情况,对创卫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要实行问责。对创卫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1. 东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解表(点击下载)
2.东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任务细化表(点击下载)
3.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点击下载)